姓 名: |
江鸿 (ip:125.77.205.164) |
受理编号: |
SZ201609213421 |
主 题: |
在外地遗失身份证异地怎么补办? |
咨询类型: |
咨询 |
受理单位: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内 容: |
现在在厦门,除了回家补办外在江西省内其他市或者是厦门、福建内哪里可以补办吗? |
办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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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6-09-21 |
回 复: |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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