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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作者:       时间: (2016-12-06)       来源:

附件1

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19项)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审批

部门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备注

1

社会团体登记成立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3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4

3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市人社局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八条

验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8

4

爆破作业单位安全评价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取得业务范围为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的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2

5

森林资源的资产评估报告(限国有森林、集体森林)

森林资源转让许可

市林业局

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

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16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六条

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中介服务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24

7

验资证明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

市政府金融办

《关于印发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金办发〔2010〕5号)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25

8

验资证明

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审批

市政府金融办

《关于印发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金办发〔2010〕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25

9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企业核准登记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64号)第九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26

10

非公司企业法人验资证明

企业核准登记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一次修订,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令第648号第二次修订)第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27

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鉴定评审

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2-2011)第八条,第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29

12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申请人财务报告审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审核转报

市建设局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订)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10

13

城镇燃气经营申请人安全评价报告

燃气经营许可

市建设局

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赣建字[2012]4号)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八) 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出具的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涉及安全生产、经营保留

14

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

市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八条、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三条

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34

15

安全评价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六条,《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西省政府令第189号)第十一条

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34

16

安全评价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市安监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六条

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34

17

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件审查

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十条

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34

18

安全设施设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险物品、装卸、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45号)第十六条

具有相应安全设施设计资质的机构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35

1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限地质灾害易发区)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市国土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一条,《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7条第一款

具有相应地质灾害评估资质的单位

对应省政府文件赣府发[2016]10号保留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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