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其合署办公),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管的职责。
(二)增加对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乡镇便民中心建设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
(三)加强对客商证制度实施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办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行政服务事项的程序、质量、效率及收费等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3.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服务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4.为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
5.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对需多个单位联合办理的服务事项,组织召开联审联批、联合踏勘等相关会议,明确联办件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职责。
6.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及时向进驻单位通报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考核意见。
7.对部门建立的专业服务大厅或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统一考核。
8.对窗口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诺和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9.对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乡镇便民中心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10.履行客商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对客商证制度实施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查。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1.为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咨询和交易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市场秩序。
3.对进场交易的项目实行交易登记制度,接受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报名,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审验。
4.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公示等信息。
5.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对场内发生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6.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委托,负责专家评委数据库的维护、管理、使用工作,收集统计有关资料、数据,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7.负责投标(竞买)保证金的代收代退,按规定收取各类综合服务费。
8.对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5月9日